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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钢结构建筑存在问题分析

发布时间:2018-02-05

(一)制度设计有待完善,激励政策有待加强
  从制度设计而言,由到地方的钢结构建筑发展目标亟待进一步明确。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亟待研究制定本地区钢结构建筑发展的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钢结构建筑发展需要发改、规划、国土、建设、财政等多部门合力协调推进,但目前绝大多数地区尚无钢结构建筑发展牵头推广机构,联合推进机制有待建立。
  从激励政策而言,国内已有北京、上海等30多个省市陆续出台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文件,从土地、金融、财税等方面支持力度越来越大。但钢结构建筑作为装配式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些地方政策中未能明确,针对于钢结构建筑特点的激励扶持政策相对不足。
  如针对钢结构建筑因为规模效益不足、产业链不完善以及异型结构柱构件生产和加工费用较高、新型装配式墙体板材市场价格偏贵、结构处理投入较大和二次加工等因素导致的建安成本居高不下等问题(依据中国产业信息网对传统混凝土框架住宅与钢结构住宅的比较,普通钢结构框架住宅造价比混凝土结构高出约10%左右),绝大多数地区都未能出台鼓励钢结构建筑发展的资金补助政策。企业在缺乏利益驱动的情况下,不愿选用钢结构建筑。制度性、长期性的钢结构建筑激励扶持政策亟待出台,政策   吸引力和可操作性也有待提升。
  从管理模式而言,设计与施工相互割裂的问题,在钢结构建筑工程管理模式中反映尤甚,、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环节未能衔接。设计人员不能充分了解钢结构施工需要,致使设计方案不便于工业化施工;施工现场人员的施工需求不能传递给设计人员,导致设计变   、成本增加、工期延长、品质不佳等问题重复发生。既不利于全产业链模式的建筑集团对工程进行整体把控,也不利于从全生命周期角度降低钢结构建筑成本。亟待打破工程管理环节的条块分割,进行产业链整合,吸引具有全产业链整合能力的集团企业进入钢结构建筑。
  (二)钢结构住宅标准规范体系亟待建立
  一是钢结构住宅标准规范有待完善。目前钢结构建筑单一类技术规程、规范比较,网架结构、压型钢板、高层民用钢结构、多层钢结构设计等技术规程基本健全,但关键问题有两个:一个是目前专门涵盖不同钢结构住宅体系的、行业级技术标准相对缺失,针对钢结构住宅的技术规程和专门验收规范有待出台;另外一个是轻型钢结构规范主要偏重于工业厂房,低、多层轻型钢结构住宅规范亟待进一步系统化,亟待从节能、水、电气等方面进行系统性研究。
  二是标准之间的关联性不高。钢结构建筑特别是住宅从项目设计、部品部件生产、装配化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直至评价认定等环节的标准、规范和规程,有相当一部分尚处于企业和地方层级,相互关联性不高,亟待完善后逐步升级,并提升系统性。
  三是缺乏模数化、标准化整合。钢结构主体和叠合楼板、内墙板、外墙板、外部装饰等部品部件不能配套和技术集成的问题,一直困扰钢结构建筑发展。市场非标产品过多,构件系列化、规模化生产、配套化供应体系有待完善,适应于不同地质条件、不同气候条件、不同市场定位的钢结构建筑技术体系亟待形成。基于《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的钢结构建筑评价标准细则亟待出台。
  四是技术成果转化率有待提升。部分钢结构建筑关键技术尚未被国内企业消化吸收。如在发达应用较多的大跨度开合结构体系、张拉整体结构体系等,一直是国内近10年来的研究   ,但工程实践基本上是空白的。导致相应结构体系设计标准或规范基本空白或者不健全,工程技术成果转化效率有待提升。
  (三)钢结构住宅整体解决方案亟待探索
  三板体系有待完善。三板体系包括楼面体系、屋面体系和墙体体系,后两者又属于围护体系。钢结构具有较大延性,对板材有要求,尤其是墙体,除了美观、轻质高强、要求之外,重要的是要与钢结构骨架协调变形。而目前常用的外围护结构,如条板、整间板、砌块等,由于细部节点处理不能很好适应结构变形,导致了板缝开裂、渗漏等问题。如青岛某钢结构住宅外墙采用预制复合保温板,拼接处出现开裂漏水;香港后安装法施工的住宅发生渗漏水现象;某企业的钢结构住宅外墙也曾出现漏水等质量问题。
  钢结构墙体主要包括内嵌式与外挂式两大类。部分高层钢结构住宅外围护墙采用砌块砌筑,只能是墙体、保温、装饰分步施工,导致工业化程度下降。外墙由于局部设置斜向支撑,砌筑时施工不便;如改用外挂墙板,不仅增加墙厚还增加成本。多数企业的配套板材、部品生产立足于自身,缺乏市场推广机制,一次性投入大,大幅减小了利润空间。完善墙板技术体系、配套部品盈利已成为突出问题。
  处理、露梁露柱、毛坯交房直接影响钢结构住宅认同度。一是高层钢结构住宅梁柱截面尺寸较大,处理后难与内隔墙做平,程度上影响了住宅家具布置和使用功能,增加了外凸的处理费用,给住户带来不便。北京某钢结构住宅由于层高太小,导致钢梁钢柱突出直接影响了空间使用。二是钢结构住宅空间设计过程中,建筑师和工程师协同参与度不够,造成房间梁柱外露、净空间减小、隔音和   效果差等问题,对钢结构住宅推广产生不利影响。三是钢结构住宅作为目前工业化程度高的技术体系,多数仍采用毛坯交房,不仅埋没了钢结构主体结构的施工优势,也在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钢结构住宅的认同度。
  装配精度、装配化程度和产业化施工能力亟待提升。多数钢结构建筑还采用现场焊接方式,施工精度尚以厘米计,较难达到工业化系统集成的标准要求。工业化装配式连接技术亟待提升。与钢结构住宅配套的门窗、整体卫浴、厨房等产业化程度不高;水电、装饰   的技术集成不能满足施工工艺要求,效率较低;钢结构处理过于传统复杂,费工费料,增量工序导致增量成本,这些都严重削弱了钢结构建筑、的优势。
  (四)产业能力建设有待加强
  目前,钢结构建筑市场规模偏小,尚难以吸引   多设计、施工企业聚拢形成产业链条上相互配合、竞争有序的格局。众多钢结构部品生产、施工企业对即将到来的钢结构建筑市场“蓝海”认识不足,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仍然习惯于传统的混凝土结构,主动采用钢结构的积极性不高,能力有待加强。
  设计优化能力较弱。钢结构住宅设计   事先对构件生产、装配工艺、施工条件、   集成进行系统配套,才能实现建造全过程整体性、一体化的优势。而现实情况是,设计单位缺乏创新的积极性,从设计源头就排斥和屏蔽钢结构建筑。或者即使采用钢结构,也会因为节点和连接设计的不合理,导致用钢量增多,因设计问题产生额外费用的现象比较普遍。同时,设计周期短,设计不够,结构图、加工图、围护图相互不匹配等问题也在不同程度上存在。
  人员能力有待提升。钢结构住宅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储备不足,   化水平偏低。施工作业人员素质技能偏低,造成工效低下。技能低下的问题在“三板”安装、设备与管线安装、整体厨卫等模块化安装中体现尤为明显,结构施工速度优势无法体现,甚至埋下隐患。
  企业现场管理能力有待提升。目前已有两批共计42家钢结构企业获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拓宽了企业以钢结构为主体工程的市场准入和承揽范围,为实现由做“建筑钢结构”向做“钢结构建筑”转型提供了“通行证”。但由于部分钢结构企业长期习惯于结构设计、制造、安装,总承包管理能力欠缺,也缺乏精通土建、水电、安装等技术   人才,使其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成为严重的短板。同时,由于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在程度上存在,有些钢结构施工项目经理部设置过于简单,项目管理不到位,现场管理多由承包工程的安装队伍自由裁量。企业现场控制能力不足埋下质量隐患。